宁波商标注册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宁波福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宁波商标注册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宁波商标注册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作者:宁波福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14 08:15:31

宁波商标注册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我对商标注册的过程不熟悉,所以我在查询注册的各种程序上受到限制。如果我没有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建议,在中国商标局查询商标是否注册,然后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是有一定风险的。由于商标注册申请后存在一定的失败率,提交的注册信息有可能被驳回,那么如何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呢?

一、人们对知识产权有了更全面的认识。目前,申请注册商标的公司越来越多,导致搜索结果数以百计。因此,我们建议您选择正规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二、另外,前期要做好准备,提前设计2-3个品牌,以便在品牌不过关的时候,及时把多余的品牌拿出来。

三、对商标名称不予核准或者不予鼓励的,可以在专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指导下合理修改。

四、虽然商标查询结果显示可以申请,但提交后被驳回。很多企业不知道原因,而商标查询结果是否准确?其实,这并不意味着商标查询不准确,因为在商标查询中存在一个查询盲区,即商标申请已被受理,但一段时间内找不到。所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办法就是尽量保留原来的设计,所以被拒绝的几率相对较小。

五、商标查询是一个需要一定专业知识和技术含量的问题。没有一定的经验积累,就无法保证查询的准确性。

因此,一般正规组织的商标查询工作由专人负责。商标代理人或代理机构具有丰富的商标查询经验,可以采用综合查询、分割查询、跨行业查询等多种方式。以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在申请注册前,我们可以再设计几个商标,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出来后,我们至少可以保证有一定的选择,或者当结果显示商标注册通过率不高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我们可以根据其中一家代理公司对原商标进行修改,重新查询并提交申请,以减少商标注册失败的可能性。

做过生意的老板都知道,章——是有多么的重要,要妥善保存,注意看管,防止被别出心裁之人盗用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章可不只有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还有合同章和发票章,它们各司其职,各有各的作用,下面让前海易办小编来讲解一下吧。

公司公章:公司效力最大的一枚章,是法人权利的象征。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使用范围: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保管者:一般来说,公章的掌管者应该是公司创业者或其最信任的人,例如:董事长或总经理。

财务章:使用范围:通常与银行打交道的时候会用到,比如银行的各种凭据、汇款单、支票的用印。另外,也会用于财务往来的结算等。保管者:一般由企业的财务人员管理,可以是财务主管或出纳等。合同章:使用范围: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

一般来说,创业初期可以直接用公章盖合同,减少一支公章可以减少风险(比如遗失、公章私用等)。保管者:可以是公司法务人员、合作律师或行政部门等。发票章: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购买和开发票时,需要加盖发票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通常需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注:盖在发票上,或盖在发票领用簿才有效。

保管者:一般由财务部门的发票管理员保管,法人代表人名章:使用范围:法人章主要用于公司有关决议,以及银行有关事务办理的时候用。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通常用在注册公司、企业基本户开户、支票背书的用印。保管者:一般是法人自己,也有让公司财务部门出纳人员管理的情况。注:印章的保管者没有特定的法律规定,可依公司情况设定保管者,上述仅供参考。

一、《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二、商标转让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转让;另一种是委托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机构办理。三、商标转让形式有3种:

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四、商标转让所需文件:1、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2、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3、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五、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57个月左右。

授予商标的条件,商标必须符合法定的基本标准,不得违反禁用条款。对于申请注册的商标,则在商标法中进一步规定了注册条件,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经过注册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那么授予商标的条件有哪些?授予商标的条件授予商标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这是注册商标的基本条件,因为商标的基本功能在于有区别性,只有商标具有显著特征,才能使人们借助于商标识别商品的来源,在千种百种同类商品中一望而知该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

(2)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这就是通过商标注册取得的商标专用权不得与他人依法在先取得的权利相冲突。比如他人已经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先于商标注册的时间里取得了专利方面的外观设计权利,商标注册时就不得与此项权利相冲突。

(3)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是,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是,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是,缺乏显著特征的。上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就是因为不具有显著特征;但也不是绝对的,如果经过使用而取得显著特征,也是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

(4)关于立体商标的注册条件,商标法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版权所有:宁波福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