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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什么时候可以使用?
注册商标就是为了树立品牌进行运营宣传,那么什么情况下宁波商标注册成功可以投入使用?近期福建一个客户来咨询:“我的注册申请现在进入商标初审公告,是不是代表商标注册成功了?我可以使用了吗?”答案是不可以!
什么是商标初审公告
商标初审公告是注册商标申请经过商标局审查通过后给予的初步审定公告,是作为对商标申请人的通知。
商标初审公告之后不代表商标注册成功
商标注册的过程其实是漫长的,需要经历以下过程:商标受理-商标形式审查(1-2个月)-商标实质审查(6-9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注册公告-下发商标注册证。看到这个流程,相信大家也看到商标初审公告并不是最后一个环节,不等于核准注册。商标初审公告后会有三个月的初审公告期,如果在公告期内没有人提出商标异议,才会进入下一阶段。
商标初审公告的作用
商标初审公告不仅有利于对注册在先的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还将商标注册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更有利于保证商标注册工作的质量,这也是方便其他商标申请人在商标注册之前进行近似查询,查询拟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存在与他人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情况,以免申请遭到驳回。
那么注册商标什么时候可以使用?
商标初审公告三个月期限之后,商标进行注册公告后商标申请人就获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商标申请人可以通过商标局官网进行查看商标具体情况。但是知识产权还是建议大家拿到商标注册证书后再使用商标,很多人都有疑问,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商标局官网会有延迟,显示的核准商品和服务项目可能会与最后注册证书不一致,此前就遇到过很多这种情况。
优先权是指在维护工业产权巴黎条约(以下简称“巴黎条约”)成员国中,某一请求人向两个国家别离提出过同一宁波商标注册请求,该请求相隔时间若不超越六个月,可用首次的请求日期作为第2次的请求日期,以获得优先请求的权力。“马德里联盟”成员国均为“巴黎条约”成员国,因而适用优先权。
如我国某一请求人于1993年10月10日向我国商标局提出商标国内注册请求,继而又于1994年3月7日向德国商标主管机关就同一商标提出世界注册请求,那么该请求人便可需求优先权,以首次1993年10月10日的日期作为第2次的请求日期。
在公司注册商标时候很多人都会将商标和LOGO混淆,认为这两者不是一个东西吗?反正都是印在产品上的一个标志,可事实不是如此,今天就来和大家说说注册商标和LOGO的区别。
商标和LOGO本质区别:商标是经过国家宁波商标注册的有效区别于其他产品或服务的标志,由图形、文字、中文、英文等一种或多种组合而成,受《商标法》保护。LOGO通常是图形,是创作者的美术作品,创作完成自动获得著作权。
公司注册商标和LOGO归属权不同:商标归属权为商标申请人,申请人可以为公司或者个人;logo则不同,设计者和所有人很可能不是同一个人,很多公司都是委托设计公司或者个人来设计logo,那么Logo作为一个委托作品,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就会有两种情况,约定了就归委托人所有,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就归原设计者所有。
受保护期限不同:商标注册后有效期是十年,到期前可以续展延长使用年限,可以无限续展操作,这样受保护的时间也不会有限制。但是LOGO设计作为美术作品保护期限一般是50年。受保护的法律范围不同:公司注册商标受《商标法》保护而LOGO受《著作权法》保护。当LOGO成功注册商标,则同时受到《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的保护。当受到侵权时,受到《商标法》会比单纯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力度大,但是如果logo没有注册成商标,且著作权属于创作者时,当logo被侵权,只有归属者也就是设计创作者才有权起诉,而商标所有权人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侵权保护自己的利益。
以上就是公司注册商标和LOGO的区别,建议当设计好LOGO后不仅要约定归属权,还要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否则发生侵权时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权益。
商标转让与商标变更有哪些区别,在转让与变更中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宁波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人在这两者将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商标转让与变更最大的区别是注册人和注册人有关信息的改变。那么商标转让与商标变更有哪些区别?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形式有合同转让和继承转让。合同转让是指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通过签订转让合同的方式转让注册商标的;继承转让是指个人及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由法定继承人继受其注册商标的。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指定商品。
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办理转让手续。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一条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另一条则是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与变更注册人名义不同。变更注册人名义时,注册商标的主体并不发生改变,仅仅是注册人的名称发生了变化。而转让注册商标则是其主体发生了改变,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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