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为什么要和公司注册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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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为什么要和公司注册同步进行?

作者:宁波福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01 08:42:00

在注册公司时,我们需要的第一件事就是人们可以看到的名称。因此,这里是小编向您介绍小编公司的著名规则和建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名称规则

1.企业名称不得在同一企业注册机构注册,同一行业内批准的企业名称也应相同。

2.企业名称不得包含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

3.公司名称中不得包含可能引起公众欺骗或误解的内容和文字。

二,公司名称暗示

1.公司名称应简短明了,名称少,笔画少,易于与消费者沟通,容易被消费者记住,引起公众遐想,意味更丰富。

2,公司名称应考虑世界的通用性,公司名称应具有丰富的吉祥色彩。

3,公司名称应具有自己的唯一性,具有个性的公司名称可以避免与其他公司同名,以免引起公众记忆的混淆,并可以加深公众对公司的印象。

4,公司名称应具有非凡的野心,影响力和挫折感,给人震惊。

5.公司名称的选择应具有时代感。富有时代感的名字具有鲜明的特色,顺应时代潮流,可以迅速为公众所接受。

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商标的价值越来越受重视,我国注册申请量飞速增长,已连续15年位居世界第一。同时,宁波商标注册成功的难度也越来越大。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下称“撤三”)开始越来越广泛的被当做清除商标注册障碍的武器来使用,“撤三”案件数量逐年增多。

在长期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审查员发现,很多商标持有人存在有“重注册,轻使用”的倾向,他们甚至不知道“撤三”制度的存在。经常有人反映:“辛辛苦苦注册的商标还未使用就被他人提出了‘撤三’申请,自己注册的商标就像自己的孩子,不管用不用都是自己的财产,怎么可以被他人申请撤销?”

我国的商标制度是以注册为基础的,当事人通过注册申请取得商标专用权。由于《商标法》不要求申请商标注册时必须已投入实际使用,因而,商标注而不用的现象频繁存在,造成了商标闲置。更有投机分子大量抢注、囤积注册商标,待价而沽,试图牟取暴利。众所周知,商标是一种有限的社会资源。商标持有人通过注册申请能够正当合法的使用注册商标,具有排他属性,属于私权的范畴。如果商标注而不用,就会占用社会资源,导致私权和公权之间的冲突。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注册商标长期搁置不用,该商标不仅不会发挥商标的功能和作用,而且会妨碍他人注册和使用,影响商标制度的良好运转。

因此,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该项规定显然是为了弥补商标注册制度的缺陷,实现私权和公权之间的平衡。商标只有投入使用才会产生价值,真正地具有“生命”。注册后没有投入使用的商标,既不能成为企业商誉的象征,也无法吸引消费者的眼球,白白浪费了有限的社会资源。因此,《商标法》对“撤三”制度进行规定,就是为了促进商标的实际使用,清理闲置商标,抑制“注册积极,使用怠惰”的商标囤积现象。注册商标的数量大幅提升,反映了公众对商标的价值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但对商标的认识不能仅仅停留在商标注册的层面,更要有合理使用和保护商标的自觉意识,明晰商标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商标只有在使用中才能实现基本的识别功能,为消费者选择商品或服务提供指引。

综上所述,注册申请被商标局核准后,商标持有人要尽快将注册商标投入使用,千万不要抱着“注册下来就是自己永久财产”的错误观念,直到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后才追悔莫及。“撤三”制度的存在并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商标使用,盘活闲置资源,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发明专利申请检查下证的整个流程需求差不多3年的时间,那么在专利权在检查期间是否能够授权别人运用呢?这个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你的申请都还没有下来,是否能下来还不必定。因为发明专利需求经过本质检查,本质检查需求对我国的一切专利文献进行检索,和对国内外的文献,刊登过的文件,论文都需求查阅。并且发明专利没有下来,你对该技能不具有专属权力。所以也就不具有授权这个概念了。

当然假如你对该技能有100%的申请成功几率。而这个技能有十分有价值,你是能够和对方缔结协议,把技能揭露给对方。但是技能揭露的日期必定要在提交专利申请之后。但是在没有下证之前就揭露了你的技能,会导致你的技能会被过早的使用,拷贝,这样也对你的技能或许产品后期的推广不利。因而主张在你证书没有下来之前,劲量防止把自己的技能揭露给其别人。

发明专利的整个流程为:技能产品的开发→专利检索提升正功率→专利申请文件的编撰→专利申请文件的递送→缴费→官方受理→方式检查→前期揭露→缴费→本质检查→授权→缴费→下发证书。在方式检查中假如有问题会导致驳回或许要求修改申请文件,在揭露期间假如有人提起贰言,则需求做专利贰言答辩,而在本质检查往后假如不合格则专利申请会被驳回,驳回后假如你对驳回不服,能够做专利驳回复审。

从上面能够看出,专利申请检查这个进程会遇到的突发状况仍是挺多的,其实即使是专利下来后,也会遇到突发状况,便是专利无效宣告了。因而发明专利申请必须在技能产品的开发,专利检索,专利文件的编撰就需求专业,规范的完成。主张专利前期的检索,和申请文件的编撰交给专利署理人来完成,这样能够防止后期遇到的各种麻烦,造成时间和金钱方面的丢失。

为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宁波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和《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中国品牌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一条主线、两个抓手、三个点”商标改革方向,切实推进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便利化,运用地理标志商标精准扶贫,促进“三农”发展,经认真研究,特采取以下五项措施进一步便利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人。

一、关于地理标志商品客观存在的证明

申请人除通过提供县志、农业志、产品志、年鉴、教科书外,还可以通过提供正规公开出版的书籍、国家级专业期刊、古籍等材料证明其地理标志商品的客观存在及声誉情况。

二、关于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

既可以是县志、农业志、产品志、年鉴、教科书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围;也可以由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文件划定。

三、关于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的关系说明

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里已对该地理标志商品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与当地自然因素、人文因素关系进行了说明,可以不再单独提交该说明。

四、关于申请人检测监督能力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自有检测人员名单和检测设备清单外,只要再提供自有检测资质证书或者当地政府关于其具备相关检测能力的证明,即可认定其具有检测监督该地理标志商品的能力。

申请人委托他人检测的,只需提供委托检测协议、受托单位检测资质证书、检测人员名单和检测设备清单,即可认定该申请人具有检测监督该地理标志商品的能力,可以不再提供受托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

五、关于地理标志商标变更、转让申请

对注册申请中的地理标志商标提交变更或转让申请时,如果申请人提交的变更、转让材料与其在注册申请中提交的完全相同,可以不再重复提交该材料,只需在变更或转让申请书上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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